一、融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项目股原副股长李荣民收受扶贫项目工程老板好处费问题
2016年11月至2020年5月,李荣民在融水县扶贫办项目股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工程老板获取扶贫工程项目提供帮助,收受承建县扶贫办项目工程老板韦某某等6人送给的好处费共计22.6万元。2020年6月,李荣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对其违纪违法所得进行追缴。
二、柳北区长塘镇党政办副主任卢晓路违反驻村工作纪律问题
卢晓路作为长塘镇梳庄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2020年1月虚构请假事由与家人出国旅游,不如实向组织报告外出去向及外出时间。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期间,卢晓路身在国外不能按时归队参加梳庄村扶贫及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5月,卢晓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三江县文联原主席、法人代表杨顺丰,三江县文联主席蒙明芳,三江县科协原主席姚荣文履职不力导致扶贫资金被挪用问题
2017年6月至2019年6月,三江县科协原出纳、三江县文联原会计唐嘉彤利用职务便利和单位财务管理漏洞,通过虚列“下乡差旅、支付工资、正常业务开支”等项目,先后挪用公款819笔169.32万元(涉及部分扶贫资金),用于偿还个人网络贷款和个人消费,2019年11月12日,唐嘉彤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对此,上述3名领导干部均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杨顺丰在担任三江县文联主席、法人代表期间,对财务人员管理不严,对财务工作疏于监管,且未能及时将财务工作进行移交;蒙明芳被提名为县文联主席人选期间,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清理账目,管理单位公章,主动做好财务接手工作;姚荣文作为三江县科协主要领导,疏于管理单位财务工作,未完善单位财务管理等内部制度,对单位公章、单位法人印鉴的使用管理不严格、不规范。由于上述3名领导干部履职不到位,唐嘉彤能够同时私自保管县文联和县科协的单位公章、法人印鉴、会计和出纳密钥,为其挪用巨额公款提供便利,给国家财政资金造成重大损失。2020年4月,杨顺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蒙明芳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2020年5月,姚荣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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